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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高新区飞扬日子超市运营产品标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则的被处分
发布时间:2022-05-04 10:52:06 来源:澳网官网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5月9日,绵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绵阳高新区飞扬日子超市运营产品标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则的产品案行政处分决定书川市监绵罚字〔2020〕21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则,没收违法所得750.00元,处分款4000.00元,罚没款算计人民币4750.00元。

  绵阳高新区飞扬日子超市运营产品标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则的产品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则作出行政处分:1.没收违法所得750.00元;2.处分款4000.00元;罚没款算计人民币4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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