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715-088

当前位置:首页 > 产品中心
赣榆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29 13:19:06 来源:澳网官网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求和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拓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赣政办通〔2023〕14号)文件精神,以及根据省市区关于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2023年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阶段。目的是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着力破解一批明显问题隐患,不断的提高全镇本质安全水平。为了确认和保证巩固提升阶段取得实效,现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在做的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重点整治危化品使用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问题,突出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装置设备管线环节,以打“卡子”等带“病”运行安全风险隐患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并且开展危化品使用企业高风险老旧装置辨识评估,全力推进危化品使用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实现高风险老旧装置动态清零。

  2.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企业管控人员素质能力问题,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安全资质对标达标率。

  3.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工业公司消防通道不畅、警示标识缺失、消防车道占用、违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明显问题,年底前配合区应急局完成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全覆盖执法检查。

  4.重点整治中小型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审批管理不规范、危化品使用制度不健全、“厂中厂”安全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整治。

  5.重点整治露天矿山外包工程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全面清理不具备相关资质和安全性能条件的外包项目部。

  6.重点整治对未按规定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和评价、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法定安全职责、安全培训工作走过场、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检测检验等问题,强化露天矿山边坡安全风险管控,严防边坡坍塌事故。

  四、城镇燃气(责任单位:镇建设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赣马分局、镇经济发展局、中小学、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各片〈村〉配合)

  7.重点整治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设施安装不到位问题,年底前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机关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全部安装工业及商业用途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设施。

  8.重点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管阀”,督促餐饮等场所全部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设施,加强用户安全用气宣传管理,推动省政府办公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的工作措施》20项任务落实。

  9.重点打击辖区“黑气点”“黑气贩”,镇建设局、公安派出所和属地村强化联合执法检查,推动与邻省、镇相关地区跨区域执法。

  10.重点整治排查发现的既有建筑(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按照“一栋一策”要求推进C、D级经营性自建房整治。5月底前完成镇村所有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时完成整治年度目标任务。

  11.重点整治三层及以上房屋、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省道县道等交通要道两侧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城乡结合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擅自改扩建的房屋安全隐患。

  12.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通道不畅通、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易燃夹芯板、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安全隐患。

  13.重点治理存在坍塌风险部位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起重设备使用不规范和习惯性违章等问题,以防范安全事故为最大的目的,加强源头治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4.重点整治高处作业过程中安全帽、安全绳等安全防护不到位现象,提升农村自建房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农村自建房施工管理。

  七、道路运输(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塔山中队牵头,派出所、农路站、安监局,各片〈村〉配合)

  15.重点整治“两客一危”领域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推行“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化管理,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装货作业落实“五必查”。

  16.重点整治普通省县干线超限超载问题,推进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清单化管理,实现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称重监控数据100%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建立“百吨王”车辆溯源机制,落实“一超四罚”治理措施。

  17.重点整治“厂包车”违反法律法规经营问题。对“厂包车”运输经营者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包车客运经营;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包车客运经营;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厂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八、道路交互与通行(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区交通局塔山中队,农路站、各片〈村〉配合)

  18.重点整治上级挂牌督办的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突出近三年内发生3起以上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1起以上一次死亡2人以上、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同一规律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平交路口、路段,以及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损坏等明显危及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路段。

  19.重点整治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推进普通公路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点段治理和路口通视区整治行动,完成上级整改任务。对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

  20.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电瓶车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初期火灾处置能力不够等问题,推动在电梯、楼道入口张贴消防和燃气安全宣传提示,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完成一次培训演练,对“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进行培训。推广安装电瓶车集中充电装置,AI电梯智能阻车装置。

  21.完善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平台,加大双目热成像设备正常运行维护力度,确保重点林区监测预警覆盖率达60%以上,确保引水上山管道正常运行,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

  22.重点整治娱乐经营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标准要求、应急演练不落实等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一键开灯、一键解锁”安全措施。

  23.重点整治辖区旅游景点安全管理,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

  24.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瓶非法充装问题,全方面推进实施液化石油气瓶“阳光充装”工程,督促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25.重点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安全水平,进一步深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应用,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实现线上综合监管、线下重点跟进的立体监管;常态化开展危险废物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统筹考虑小微危险废弃物产生企业的分布情况,推动构建实验室废弃产物、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体系。

  26.重点整治渣土运输不规范问题,加强渣土运输“两点一线”监督管理,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渣土运送过程中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督促渣土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电力、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农机、水利工程、加油点和商业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由各行业专委会在“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基础上,优化制订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醇基燃料、储能电站等新行业、新业态专项整治由牵头部门和单位组织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片(村)、镇各有关部门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逐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落实调度汇总机制。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方案中的职责分工,根据重点整治内容,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攻坚任务,拿出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措施。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精准执法、督查检查,压茬滚动推进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各专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注意梳理总结,每月报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或做法;镇安委办要强化精准指导服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将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要内容,运用警示提示、约谈通报等措施,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约谈,对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确保巩固提升年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请各片(村)、各有关部门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4月18日前向镇安委办报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工作方案(14个重点整治行业领域牵头部门需同步报送重点整治任务季度分解表及工作联系人),并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半年、前三季度、全年推进落实情况。各专委会即日起每月20日前至少报送1条典型案例或做法。有关文字要言简意赅、数据详实,重点反映各项工作取得的实效(已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备注说明,字数不超过3000字)。

返回上一页
澳网官网